据了解,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具体举措,其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为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
聂春雷在会上表示,近年来,随着医改的加快推进,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整体提高,群众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总的来看,我国优质医疗资源的供给总量仍然不足,结构不太合理,质量和效益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尤其是部分地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所弱化,群众希望就近“看得好病”的需求难以得到很好满足。从医疗服务体系构建来说,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一定要强基层,把大多数患者留在基层。为此,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医共体,也就是县域医共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
县域医共体建设呈现全面推开趋势县域医保基金回流显著
提及两年来试点地区的发展状况,聂春雷表示,试点地区立足“强县域、强基层”,在医共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等方面深化改革、细化措施。
具体来看,在国家确定的试点基础上,安徽、河南、广东、宁夏、新疆等省份已全面启动医共体建设工作;海南、西藏、云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筹备全面推动。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组建县域医共体4028个。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大部分省份已经取得共识,呈现全面推开的趋势。
同时,2020年,医共体牵头医院进一步做强专科,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达到42%,比2019年提高约3.5个百分点。试点地区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78%,县域内就诊率90%,分别比2019年提高了2.5个和6个百分点,与同期非试点县患者持续外流形成鲜明对比。
此外,试点地区基层机构诊疗人次占比下降趋势整体出现逆转,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慢病患者基层管理率达到55%和77%,比2019年分别提高约2.3个和2.2个百分点。比同期非试点县和未达到“紧密型”标准的医共体基层业务量占比更加符合政策预期。
聂春雷还表示,随着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通过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总医疗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分别从2019年的63%和64.5%提高到2020年的66.8%和70.7%。县域医保基金回流显著,县域内支出率从2019年的64.8%提升到2020年的65.8%。通过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结余留用激励机制,医共体将更多工作转向健康管理,试点地区参保居民住院率从2019年的24%下降至2020年的15%,医保实际报销比提高到61.2%,好于全国平均水平,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
各地要优化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防止出现不良倾向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作为一个新的运行体制,至今试点已有两年时间,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对此,聂春雷坦言,目前,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不仅是卫生部门,包括医保部门,可能在认识上还没有形成共识。
其次,在建立各方利益协同机制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核心是利益共同体,只有把利益共同体完善好,才能有可持续性。医保基金是医共体内部医疗机构收益的重要来源,能否节约医保费用,让参与的单位共同受益,真正做到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的打包付费,结余留用,这个政策是非常关键的。”他说。
如何为群众持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问题也是目前遇到的难点之一。“有人担心县域医共体建设会不会出现一家独大或者形成垄断,影响群众获得高质量、高效率的医疗卫生服务。”聂春雷提到,在推进过程中,各地要优化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加强服务的监管,开展监测考核等工作必须跟上,防止出现不良的倾向。
他表示,下一步,在试点推进过程中,要注意转变职能定位,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要从关注单个机构的发展转向县域整个医疗机构共同发展。要从卫生健康部门行业的管理转向多部门系统的治理。
同时,立足提高效能,对医共体进行系统的重塑,切实实现“人、财、物、事”统一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医共体赋能。(记者 张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