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筹建办负责人张建华答记者问
编制 " 不见面审批 " 事项信息共享责任清单
持续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和编目工作。在政务信息资源 " 自查 " 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质量,构建集中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为政务部门信息共享提供依据。
完成信息共享需求调查。紧扣 " 放管服 " 改革关键点,各政务部门围绕不见面审批 ( 服务 ) 事项清单,优化办理流程,梳理相关环节的信息共享需求,2019 年 2 月底前完成首批 " 不见面审批 " 事项的信息共享需求调查。
编制 " 不见面审批 " 事项信息共享责任清单。在信息共享需求调查基础上,明确共享信息名称、数据项、共享服务方式、数据提供方式、更新周期等。2019 年 2 月底前形成第一批信息共享责任清单。
构建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完成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为核心的全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省级部门接入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渠道,支持数据共享申请、审批、授权和使用,实现统一管控。
建成国家、省、市三级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完成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国家平台的对接。推动各设区市加快建设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与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对接。2018 年底前实现国家、省、市数据共享 " 大动脉 " 基本疏通,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提供基础支撑。
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
实现 " 不见面审批 " 事项信息共享服务。各责任部门依据 " 不见面审批 " 事项信息共享责任清单,推进相关数据资源通过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信息共享。2018 年底前实现第一批信息共享责任清单数据的共享服务。
实现与国家数据的对接。加快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对接,2018 年底前实现与国务院部门 42 个垂直系统连接,并向各级政务部门开放共享数据,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逐步满足各级政务服务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婚姻、出生、学位证明等约 500 项数据查询等需求,取得共享应用成效。
实现基础数据和重点领域数据的共享服务。研究确定基础库建设模式和相关建设标准,推进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宏观经济 6 大基础库建设。2018 年年底前,省级层面实现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价格、能源 ( 电力等 ) 、交通、环保、水利、旅游等基础数据和重点领域数据的共享服务。
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和应用
建立公共数据开放网站。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江苏省公共数据开放网站。
加快营商环境数据开放。提出数据开放标准,明确界定需要开放的数据范围,优先开放各地各部门产业发展政策、企业扶持政策等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在企业监管、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安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推动汇总整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市场监管数据、法定检验监测数据、违法失信数据、投诉举报数据和企业依法依规应公开的数据。2018 年底前形成第一批政务部门数据开放清单。
运用数据分析提高市场监管水平。鼓励和引导企业自愿公示更多生产经营数据、销售物流数据等,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进行关联分析,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律与特征,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推进标准建设。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与管理、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多级共享平台对接、平台运行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推动标准试点应用工作。研究提出公开信息与不公开信息隔离的技术标准,提出数据开放标准,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动态甄别机制,明确界定需要开放的数据范围。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研究提出全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体化安全保障方案。
强化安全保障。研究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的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推动制定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