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保护利用
紧密新合作
京津冀交界地带的长城总长约110公里,是三地共有的宝贵文化遗产。“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下,探索京津冀区域长城保护与利用的好路、新路,是三地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对于我国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具有标志意义。”签约仪式上,北京市文物局局长陈名杰化身长城保护的“推荐官”,讲述了一段长城保护利用工作的背景故事。他介绍,1984年7月5日,北京晚报联合八达岭特区办事处等单位,发起了“爱我中华 修我长城”社会赞助活动。习仲勋、邓小平先后为长城保护工作题词:“爱我中华修我长城”,将保护长城与热爱中华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在中国乃至全球华人界掀起了保护长城、宣传长城的文化热潮。
为做好新时代长城保护利用工作,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京津冀三地文物部门共同签订联合协定,落实《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推动长城保护、管理、展示、利用工作。陈名杰说,此次联合协定的签署,是健全京津冀长城协同保护利用合作机制的关键一步,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主动作为,标志着三地长城保护利用已进入更紧密的新合作阶段。
破解长城保护
“边界”难题
根据协议,京津冀三地将共同制定三地共管辖区内长城保护与利用的整体保护计划,同步开展长城修缮、利用开放等工作。三地将结合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工作,做好京津冀长期保护利用规划衔接,协调行政区域边界处的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协调不同地区长城保护区域的管理要求。同时,三地还将加强边界长城本体联合保护,定期开展三地行政区域边界处长城的联合巡查、督察,建立京津冀毗邻省份协调机制,解决好京津冀三地在长城保护过程中遇到的“边界”难题。
未来,京津冀三地长城保护利用将全面深化协同发展。三地将整合高水平专业机构和高等院校优势资源,依托长城保护修复实践基地,搭建京津冀三地专业培训平台,为长城保护管理、修缮展示等提供专业支持。三地还将加强文物保护、考古研究、传承弘扬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大长城考古、研究力度,深入挖掘长城历史、长城价值和长城精神,做好相关遗址遗迹调查、发掘与研究,实现京津冀长城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推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带动三地长城保护工作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长城保护利用
信息共享
京津冀三地还将创新实践,实现信息共享。三地将建立京津冀长城保护利用信息共享机制,在充分整合京津冀长城资源调查以及专业机构、高等院校相关科研成果的基础上,联合开展长城资源复核与补充调查,完善长城资源信息数据,实现长城资源及保护管理信息的共建共享,为挖掘阐释、展示传承长城价值、长城文化和长城精神提供数据保障,共同促进京津冀长城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工作。
三地还将打造京津冀长城保护宣传平台,加强与各级传统媒体、新媒体合作,实现互通互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构建统一的京津冀长城保护展示标识系统,在八达岭、慕田峪、司马台、黄崖关、金山岭、大境门等开放景区内设置三地长城保护宣传展示区,强化京津冀长城保护一体化宣传效果。(记者 李祺瑶)